货车司机跳高架桥调查:货车严重超载属“百吨王”,家属正在安抚

时间:2025-04-05 07:56:03 转载源:新媒体资讯网 作者:夜幕 点击:5653次

12月3日晚上河南郑州一位货车司机在高架桥上遇到执法人员检查时,停车后突然拉开车门就跑向对面围栏,在执法人员追赶阻拦下,丝毫没有停留就翻越高架桥,没想到一下子就掉下去10多米的高架桥,当场不幸身亡了。这件事发生以后,货车司机家属悲痛万分,在事故发生现场情绪失控,哭喊着亡夫的名字。视频中几名执法人员坐在地上垂头丧气,看似被家属围在一起,指责他们造成了这样的悲剧。这个视频发到网上以后引起关注,很多网友议论这件事,有人说是高架桥禁止货车上去行走,司机明知故犯,所以才跳车逃跑,可能忘了是高架桥,不小心掉下去摔亡了。也有网友觉得是执法人员太苛刻了,为什么不教育司机呢?反而把货车司机给吓的跳了高架桥,出了人命呢?对于这件事,郑州市相关部门非常重视,迅速调查了事情的来龙去脉,及时的做出了通报。根据调查显示,这辆货车被执法人员看到以后,怀疑属于严重超载超限的车辆,让他停车接受检查,结果这位货车司机开车赶紧跑路了。看到执法人员开车追上了,货车司机觉得躲不了,突然停车打开车门就跳下来,然后就在执法人员的追赶下,跑到了高架桥对面的围栏处一跃而下,最终不幸身亡了。事后对于这辆货车执法部门进行了检查,发现载重31吨的自卸车,车货总重居然达到了109.28吨,妥妥的“百吨王”,超限率252.51%,严重违法了。2024年12月3日23时30分左右,郑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水大队执法人员张某、李某1、李某2驾驶豫AF56301执法车辆,在行驶途中发现疑似严重超限超载货运车辆(豫A1826N)停在北三环高架桥中间车道,遂向货运车辆靠近。该货车司机随即启动车辆,沿北三环高架桥由东向西行驶,行至北三环文化路下桥匝道口前方20米处时停在道路北侧,司机突然开门跳车,快速横穿高架桥多条车道自北向南奔跑。因桥上有正常行驶的社会车辆,执法人员张某紧随其后欲制止其危险行为,该司机在翻越高架桥北半幅南侧护栏过程中不慎坠落。司机坠桥后,执法人员张某、李某1第一时间报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,同时迅速赶到桥下,经医务人员确认,该司机当场死亡。经查,货运车辆豫A1826N(黄牌车)为重型自卸货车,营运状态为停运。该车限载31吨,12月4日经流动超限检测点称重检测,该车车货总重109.28吨,超限率252.51%,属于严重超限超载“百吨王”违法车辆。郑州市明确有规定,所有的高架桥都不允许货车通行,而那些重型货车,特别是超载的“百吨王”对于道路的危害更大。根据专业测算,若车辆超限超载50%左右,公路正常使用寿命将缩短约80%;超载100%的货车一次对公路路面造成的损害堪称灾难性的,相当于标准承载货车16次产生的。按照现行规定允许的上路车辆车货总重上限(49吨),“百吨王”至少超载100%超载不仅会缩短车辆的使用寿命,增加行车安全隐患,还会导致轮胎爆胎、制动性能下降、刹车距离延长,甚至在转弯时容易发生侧翻。同时,对公路、桥梁等公共设施的破坏也是毁灭性的,其损害程度随载重增加而呈几何倍数增长。2024年4月,河南郑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召开全市治超工作适用《安全生产法》部署会议,会议决定即日起,在治超工作中对发现的“百吨王”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车辆,将适用《安全生产法》对车辆所属运输企业进行处罚。一是对首次被查扣“百吨王”的运输企业由执法部门进行约谈,并作出行政指导,同时抄告属地许可部门。二是对再次被查扣“百吨王”的运输企业,执法部门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一百零二条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。处罚标准采用“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《安全生产法》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(2021年版)”。同时抄告属地许可部门。三是对多次被查扣“百吨王”的运输企业,执法部门除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一百零二条处罚外,同时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一百一十三条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,同时抄告属地许可部门。四是对在治超非现场执法中发现的“百吨王”运输企业,参照执行。很多货车司机为了多挣钱,违法改装货车,为的就是多装货,多挣一些运费,对于道路、桥梁、行人等其他别人的安全都忽略不计了。有人觉得货车司机不容易,为了挣钱自己吃不好睡不好的,为什么不给他们开绿灯呢?国家法律都有明确规定了,如果是合法的合规的货车,肯定都是支持的,如果是那些黑心的货车司机,为了自己挣钱不管别人的生命安全,开车“百吨王”路上发生事故了,有多少家庭支离破碎呢?放过他一个,可能就毁了几个几十个的家庭了,法律也不允许。这个货车司机很明显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,所以在发现执法人员的第一时间就是开车逃跑,实在是跑不了,就突然弃车逃跑,如果翻过对面的道路,人跑了可能他就不怕了。他没想到的是,他还在高架桥上,下面就是不归路。视频中看到货车司机家属悲痛万分,感觉真的很同情,毕竟他才30多岁,是家里的顶梁柱,一个人突然离开了,媳妇孩子怎么办,父母怎么赡养呢?看到三位执法人员坐在地上低着头,像是被控制在那里的样子,感觉非常难过,他们错了吗?为什么他们被这样对待呢?通报中表示对于该货车司机不幸身亡深表同情。执法支队正在与家属积极沟通,安抚家属情绪,做好善后处置工作。交通执法人员正在积极配合事故调查。货车司机知法犯法,人不幸去世了,为什么秉公执法的人可能被处罚呢?他们不是守护了很多普通人的利益吗?他们不也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吗?希望这件事能够公平公正地处理,不要冤枉一个好人。大家觉得该怎么处理呢?

声明:个人原创,仅供参考

特别声明:以上内容(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)为自媒体平台“号”用户上传并发布,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。

相关内容
精彩推荐
热门点击
友情链接